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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地震後 輔導會各機關建物自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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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訊】○二○六地震造成臺南地區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輔導會在震後第一個上班日,即函請所屬機關辦理所轄建築物震後自主檢查,對於有結構安全疑慮,將委請專業機構協助判定及研提因應措施。
 輔導會表示,行政院已針對老舊建物健檢提出補助辦法,有需要的各機關或榮民眷,可逕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輔導會表示,該會在○二○六震災發生當天,即已連繫所屬中南部地區各機關,清查各地的災損情形,雖然各地回報一切均安,但為求慎重,仍函請所屬各機關辦理所轄建築物震後自主檢查。
 該會續於二月二十二日函頒「結構物震後自主檢查、處理建議及耐震補強履約管理重點手冊」,內容包含震後結構物自主檢查方法及國內專業諮詢單位與網站資源等內容,協助所屬機關強化初步檢視結構體能力,更進一步掌握所屬機關建築物震後狀況,確保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
 輔導會指出,行政院已針對「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一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之私有住宅區老舊建物健檢」提出補助辦法,以一幢(棟)為申請單位,「初步評估」補助兩千件,每件需八千元,採全額補助;另外,經「初步評估」鑑定有安全疑慮者,可以進一步申請「詳細評估」,「詳細評估」六十件,補助比率上限為鑑定費用的四五%、並以不超過三十萬元為限。
 有需要的各機關或榮民眷,可逕向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出申請。(點閱次數:1000)